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统计调查制度
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统计调查制度
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统计调查制度
一、调查目的
贯彻落实《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4〕26号),了解掌握**省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总体状况,为各级林业管理部门制定政策和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。
二、调查内容
各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情况、防治情况、防治资金投入情况、防治药剂药械使用情况。
三、调查范围和对象
调查对象为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,内蒙古、吉林、龙江、大兴安岭、长白山森工(林业)集团公司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;统计范围为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,内蒙古、吉林、龙江、大兴安岭、长白山森工(林业)集团公司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。
四、调查方法
本制度的调查方法采取调查的方法。
五、调查组织方式
本调查制度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统一组织,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具体实施,由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数据的审核与上报。
六、数据发布
统计数据将于次年以年鉴的方式对外公布。
部分图文转载自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。如内容中如涉及加盟,投资请注意风险,并谨慎决策